5月17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对于家庭问题的认识,促进家庭和睦、幸福、进步。
发布会上,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瑞东介绍了全州两级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发布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意见》的主体内容。弥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萍介绍了弥渡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资料图)
全州两级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为切实推进全州两级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走深走实,全面加强中级法院就此项工作对全州基层法院的指导、督促,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州人民检察院、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教体局、州卫健委、州关工委、团州委、州妇联等单位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各部门推荐擅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人员,由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聘任为家庭教育指导员。
目前,推荐拟聘家庭教育指导员18名,由法官、检察官、负责社会事务和未成年人关爱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德育思政教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等人员组成。以“面朝洱海·知子花开”为主题,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诉源治理等多职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在家事法庭设置了以“犯罪预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帮教”等功能的“家庭教育微课堂”。
与中级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相对应,全州12个基层法院均设立了相同功能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并在派出人民法庭或诉讼服务站点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目前,全州共设立工作室12个,工作站14个。
截至5月17日,全州两级法院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15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信或告知书1000余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8份,对40名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开展心理疏导40次。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意见》的主体内容。
2023年5月12日,向全州基层法院印发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一课”“一信”“一令”“一疏导”“一司法建议”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并创新性提出了“以预构链、以点筑链、以线连链、以案护链、以文延链”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
“五个一”工作机制:
一课:推动学校、社区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示范体验点,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纠纷调处及庭审体验,送法进校园、到家长等形式,上好家庭教育指导课。
一信:随案随事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信。
一令:在所办案件中,对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当不到位的监护义务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一疏导:引进心理医生或专家,对涉案涉事未成年人或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情绪疏导和心理治疗。
一司法建议:必要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以预构链、以点筑链、以线连链、以案护链、以文延链”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
以预构链: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汲取诉源治理先进典型经验,着眼源头预防,以防止未成年人权益受害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根本目标。
以点筑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示范体验点或学校-家庭-法院、学校-社区-法院联络点,筑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站点基础。
以线连链: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协同联动,依托派出法庭和诉讼服务站点,与村社形成网格化家庭教育工作模式;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点与法院连成一线,共同构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链。
以案护链:选取典型案例适时发布,或组织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参与“一次面对面纠纷调处”“旁听一次庭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沉浸式体验的指导示范引领作用。
以文延链:坚持以文传法、以文说理,将善良风俗、优良家风、法治文化等融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营造亲民亲切轻松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氛围。
弥渡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7月,弥渡县人民法院在全州率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在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和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上迈出新路子。
工作室成立以来,共邀请家庭指导员参与案件调解、开展心理疏导和回访帮教5件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发放家庭责任告知书50余份。
通过学校“点单”“评单”,法院“派单”、宣讲团“接单”方式,已先后派相关人员深入7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覆盖学生近3000余人。
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398件,结案370件,调撤结案278件,调撤率为75.14%。
记者:杨润婷 赵正银
编辑:陈丝华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