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违法,法院不羁押保企业运营-世界快看

2023-06-09 17:57:56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

企业法人违法,法院不羁押保企业运营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郭芯玥 孙莹

6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涉企刑事案件,对二名企业法人被告依法采取非羁押措施和适用非监禁刑,仅判处罚金刑,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蕲春法院

被告人刘某某系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江某某系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人为中标某工程,先后借用6家建筑公司相关资质进行竞标,并支付3000元至1万元费用进行围标,同时,向中标公司承诺支付1%-3%的管理费用。

二被告人所在的公司中标后,刘某某、江某某安排人员对工程进行施工管理。经鉴定,工程项目按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计算的获利金额达36万余元。公诉机关以二被告人涉嫌串通投标罪依法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中,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诚心悔过,及时退缴违法所得。承办法官张红考虑到二被告人均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保障市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她通过实地勘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对该涉企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最终,经过对涉企人员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该院决定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二被告人依法采取非羁押措施和适用非监禁刑,仅判处罚金刑,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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