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68.5%青年可付房款首付

2023-05-04 14:21:15 来源:腾阅网

近日,58同城和安居客发布了《2023年青年置业报告》,报告显示,有68.5%青年可付房款首付。下面大家就和腾阅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报告:68.5%青年可付房款首付。

报告:68.5%青年可付房款首付

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2023年青年置业报告》显示,有68.5%的青年拥有可以支付30%及以上首付的存款,约两成青年的置业需求较为急切,打算在今年内购房。


(相关资料图)

问卷调研对象为1985-2005年出生的青年,其中90年代生人(1990-1999年)占比58.2%,工作城市分布在一线城市及部分热门二线城市,男女占比各半。情感婚姻方面,参与调研的青年中有52.2%已婚已育,19.9%现阶段为单身。

参与调研的青年学历以本科为主,占比74.7%。收入方面,46.7%的青年的月收入范围在5001-10000元,31.7%的青年的月收入在10001-15000元。

在居住情况方面,参与调研的青年中,有59.3%的青年自有住房,其中有超半数自有住房青年的居住空间为三居室,39.2%自有住房的青年居住在二居室。有19.4%的青年目前租房居住,其中70.9%的租房青年整租一套房居住,23.2%的租房青年与人合租且租其中一间房居住。

在五年内有置业计划的青年中,46.5%的青年打算在1-2年内买房,33.2%的青年在3-5年内有购房计划;约两成青年的置业需求较为急切,打算在今年内购房。

改善居住环境成为青年置业主要动力,46.7%的青年为了改善目前的居住环境;因为结婚、子女教育而购房的青年们占比分别在20%左右;出于房产保值升值而购房的青年们占比不足一成。

在户型方面,三居室是青年们更愿意购买的户型,选择此项的青年占比56.6%。房源总价方面,整体来看,选择100-200万的青年占比29.9%,由于不同城市的房价各异,上海500-800万之间的总价更符合多数青年意向,北京、广州选择购买300-500万房源的青年相对更多,郑州、天津、武汉、苏州、西安、重庆等城市的青年则倾向选择100-200万的房源。

调研显示,青年们多倾向于购买新房,占比74.7%,选择倾向购买二手房的青年占比仅9.4%。而装修方面,青年们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倾向性,选择倾向购买毛坯房的青年们占比41.5%,倾向购买装修房的青年们占比35.0%。

从青年们目前的存款来看,有68.5%的青年拥有可以支付30%及以上首付的存款,选择希望支付三成首付的青年占比最高,37.5%的青年选择将与另一半共同承担首付。

贷款买房的青年中,43.0%的青年能接受二十年的还款年限,选择三十年还款年限的青年们占比17.5%。由于一线城市相比其他城市房价较高,因此,一线城市的青年中,选择三十年还款年限的青年占比23.1%,高于重点二线城市青年。

报告显示,青年们每月的主要支出集中在餐饮美食、生活日用方面,选择这两项的青年占比均超过了60%。除去两项主要开销,租房居住的青年中,有51.0%的人主要的日常支出在住房物业上面。

安徽:5月23日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023年4月26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提取额度

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三、提取材料(原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缴存职工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4、《委托书》;

5、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银行转账单。

四、提取流程

1、缴存职工应将该套房屋除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之外的首付款缴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缴存职工携带相关材料至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认真阅读并填写《委托书》,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办理完结后由省直分中心根据缴存职工委托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大数据核查为准,如核查无账户信息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五、相关要求

1、缴存职工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应同时到场一次性办理;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通过皖事通线上查询或打印;

3、对利用虚假业务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4、缴存职工以自有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

标签:

上一篇:培育特色食品产业
下一篇:最后一页